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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規劃鎖定跨所有制整合 有色金屬行業「國進民退」預演

時間:2012 - 02 - 07 字號

  1月30日,工信部全文印發了《有色金屬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下文簡稱《規劃》)及其子規劃《鋁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下文簡稱《鋁工業規劃》)。與其他行業極為不同的是,在該規劃中「跨所有制整合」首次被政府明確提出。

 
  在如是整合思路下,大型國有企業被賦予了重要角色,對於已經掌握上遊資源的央企來說,無論是向下游延伸,還是轉場競爭都具備優勢。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在提高產業集中度的大原則下,如何推動不同所有制企業的共同發展,從而減少中央與地方、國企與民企之間的利益紛爭尤為重要。
 
  「國退民進」或上演
 
  理論上民資可以兼并國資,但現實中,這一方向不被看好。
 
  《規劃》明確,按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體、市場化運作的原則,結合優化布局,大力支持優勢大型骨幹企業開展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积極推進上下游企業聯合重組,提高產業競爭力。《規劃》也強調了要「充分發揮大型企業集團的帶動作用」,形成若干家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的企業集團。
 
  與此相對應,《規劃》提出了2015年有色金屬行業產業集中度的總體目標,即到2015年,前10家企業的冶鍊產量佔全國的比例為銅90%、電解鋁90%、鉛60%、鋅60%。《鋁工業規劃》則明確提到了,要充分發揮中鋁公司、中電投集團等大型企業帶動作用。
 
  「‘十二五’期間各行各業都要轉變生產方式,做大做強是必然的選擇,可以是民資兼并國資,但現實的看,這一方向不被看好。」上述工信部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十一五」期間大型央企的全國布局,基本上已經掌握了產業鏈上游的話語權,地方企業和民企沒有動力向上游延伸。
 
  作為全球第二大工業鋁型材研發製造商的中國忠旺雖然在中國市場深耕鋁深加工多年,在上下游整合中具備優勢,但該企業執行董事兼副總裁路長青先生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短期內不會考慮收購上游鋁製品企業,「除非將來原材料供應對忠旺形成制約才有可能考慮相關計劃」。
 
  求解「速度與效益倒掛」
 
  產業集中並沒有帶來行業的升級轉型,反而導致了盲目擴張、產能嚴重過剩。
 
  工信部的統計數據显示,2010年有色金屬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完成銷售收入3.3萬億元,實現利潤總額2193億元,「十一五」期間年均分別增長29.8%和28.1%。
 
  有色金屬行業的龍頭企業也在「十一五」期間獲得長足的發展,尤其是2008年以後,大型國有企業以其雄厚的資本在全國範圍內尋找重組機會,一大批礦產資源,尤其是有色金屬資源(主要包括銅、鋁、鉛、鋅、鎳、鎂、鈦、錫、銻、汞等十種)進一步為大型國有企業所控制。
 
  2010年,前10家企業的冶鍊產量佔全國比例分別為銅76%、電解鋁67%、鉛45%、鋅50%、鎂55%。依據《規劃》要求,到2015年,前10家企業的冶鍊產量佔全國的比例為銅90%、電解鋁90%、鉛60%、鋅60%。
 
  但此前的產業集中並沒有帶來行業的升級轉型,反而導致了盲目擴張、產能嚴重過剩,根據工信部的統計,2010年電解鋁開工率只有70%、鎂冶鍊只有60%。而一大批精深加工產品,如航空航天用鋁厚板、集成電路用高純金屬仍主要依靠進口。
 
  1月30日的《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有色金屬工業的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速從「十一五」期間的15.8%降至10%,並將「十二五」期間的主要任務設定為:調整優化產業布局,大力發展精深加工產品、积極推進企業重組、發展有色金屬生產服務業。
 
  工信部原材料司官員對此目標的解釋是,此目標綜合考慮了「十二五」期間,有色金屬消費增速放緩和節能減排壓力漸增的因素。
 
  央企地方利益需調和
 
  行業大整合需兼顧各方利益,在鼓勵央企做大做強的同時推動地方經濟的發展。
 
  雖然《規劃》並沒有明確有色金屬行業重組的具體模式,但從過去的經驗看,這種以提高產業集中度,造就行業「航母」的整合重組,除了 「國進民退」,基本上會沿用「中央挺進地方」的模式。
 
  在業內人士看來,2009年開始的稀土行業整合實際上是此次有色金屬行業《規劃》關於整合內容的先聲。「稀土的整合基本上是中央吞併地方,贛州的很多稀土企業都被五礦、包鋼稀土(600111,股吧)等企業兼并。」江西省國資委一位曾介入該省稀土整合的官員對本報記者表示。
 
  《規劃》指出,2010年西部地區電解鋁產量佔全國比重達到51%,鎂佔50%,分別比2005年提高5個百分點、2個百分點和3個百分點。產業布局進一步優化,有色金屬冶鍊產能已開始逐步向資源能源豐富的地區轉移。
 
  事實上,大型有色金屬企業從東部向中西部轉移在「十一五」期間已經開始進行,但面臨的一個共同問題是如何快速讓外來企業與地方企業融合,其中重點是協調地方利益。
 
  按照工信部的統計,在有色金屬所涉及的10種金屬和稀土中,尚有相當部分的資源集中在地方企業手中,其基本的分佈是地方政府支持下的國有企業垄斷資源開採,而民營企業掌握產業鏈的中下游,由此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生態產業鏈。
 
  雖然2008年金融危機后,隨着國家大力推動節能減排,淘汰落後產能和例行環保核查,使得很多不符合規定的企業面臨倒閉和被大企業收編的命運,但涉及到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上,地方政府支持的地方國企依然掌握着基本的開採權,這也導致了很多央企與地方企業「面和心不和」,紛爭不斷。
 
  業內人士表示,中央與地方、央企與民企的矛盾在稀土整合中已經暴露無遺,解決這一問題從根本上來說要兼顧各方利益,在鼓勵央企做大做強的同時要推動地方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