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工信部全文印發了《有色金屬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下文簡稱《規劃》)及其子規劃《鋁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下文簡稱《鋁工業規劃》)。與其他行業極為不同的是,在該規劃中「跨所有制整合」首次被政府明確提出。
在如是整合思路下,大型國有企業被賦予了重要角色,對於已經掌握上遊資源的央企來說,無論是向下游延伸,還是轉場競爭都具備優勢。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在提高產業集中度的大原則下,如何推動不同所有制企業的共同發展,從而減少中央與地方、國企與民企之間的利益紛爭尤為重要。
「國退民進」或上演
理論上民資可以兼并國資,但現實中,這一方向不被看好。
《規劃》明確,按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體、市場化運作的原則,結合優化布局,大力支持優勢大型骨幹企業開展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积極推進上下游企業聯合重組,提高產業競爭力。《規劃》也強調了要「充分發揮大型企業集團的帶動作用」,形成若干家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的企業集團。
與此相對應,《規劃》提出了2015年有色金屬行業產業集中度的總體目標,即到2015年,前10家企業的冶鍊產量佔全國的比例為銅90%、電解鋁90%、鉛60%、鋅60%。《鋁工業規劃》則明確提到了,要充分發揮中鋁公司、中電投集團等大型企業帶動作用。
「‘十二五’期間各行各業都要轉變生產方式,做大做強是必然的選擇,可以是民資兼并國資,但現實的看,這一方向不被看好。」上述工信部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十一五」期間大型央企的全國布局,基本上已經掌握了產業鏈上游的話語權,地方企業和民企沒有動力向上游延伸。
作為全球第二大工業鋁型材研發製造商的
中國忠旺雖然在中國市場深耕鋁深加工多年,在上下游整合中具備優勢,但該企業執行董事兼副總裁路長青先生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短期內不會考慮收購上游鋁製品企業,「除非將來原材料供應對忠旺形成制約才有可能考慮相關計劃」。
求解「速度與效益倒掛」
產業集中並沒有帶來行業的升級轉型,反而導致了盲目擴張、產能嚴重過剩。
工信部的統計數據显示,2010年有色金屬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完成銷售收入3.3萬億元,實現利潤總額2193億元,「十一五」期間年均分別增長29.8%和28.1%。
有色金屬行業的龍頭企業也在「十一五」期間獲得長足的發展,尤其是2008年以後,大型國有企業以其雄厚的資本在全國範圍內尋找重組機會,一大批礦產資源,尤其是有色金屬資源(主要包括銅、鋁、鉛、鋅、鎳、鎂、鈦、錫、銻、汞等十種)進一步為大型國有企業所控制。
2010年,前10家企業的冶鍊產量佔全國比例分別為銅76%、電解鋁67%、鉛45%、鋅50%、鎂55%。依據《規劃》要求,到2015年,前10家企業的冶鍊產量佔全國的比例為銅90%、電解鋁90%、鉛60%、鋅60%。
但此前的產業集中並沒有帶來行業的升級轉型,反而導致了盲目擴張、產能嚴重過剩,根據工信部的統計,2010年電解鋁開工率只有70%、鎂冶鍊只有60%。而一大批精深加工產品,如航空航天用鋁厚板、集成電路用高純金屬仍主要依靠進口。
1月30日的《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有色金屬工業的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速從「十一五」期間的15.8%降至10%,並將「十二五」期間的主要任務設定為:調整優化產業布局,大力發展精深加工產品、积極推進企業重組、發展有色金屬生產服務業。
工信部原材料司官員對此目標的解釋是,此目標綜合考慮了「十二五」期間,有色金屬消費增速放緩和節能減排壓力漸增的因素。
央企地方利益需調和
行業大整合需兼顧各方利益,在鼓勵央企做大做強的同時推動地方經濟的發展。
雖然《規劃》並沒有明確有色金屬行業重組的具體模式,但從過去的經驗看,這種以提高產業集中度,造就行業「航母」的整合重組,除了 「國進民退」,基本上會沿用「中央挺進地方」的模式。
在業內人士看來,2009年開始的稀土行業整合實際上是此次有色金屬行業《規劃》關於整合內容的先聲。「稀土的整合基本上是中央吞併地方,贛州的很多稀土企業都被五礦、包鋼稀土(600111,股吧)等企業兼并。」江西省國資委一位曾介入該省稀土整合的官員對本報記者表示。
《規劃》指出,2010年西部地區電解鋁產量佔全國比重達到51%,鎂佔50%,分別比2005年提高5個百分點、2個百分點和3個百分點。產業布局進一步優化,有色金屬冶鍊產能已開始逐步向資源能源豐富的地區轉移。
事實上,大型有色金屬企業從東部向中西部轉移在「十一五」期間已經開始進行,但面臨的一個共同問題是如何快速讓外來企業與地方企業融合,其中重點是協調地方利益。
按照工信部的統計,在有色金屬所涉及的10種金屬和稀土中,尚有相當部分的資源集中在地方企業手中,其基本的分佈是地方政府支持下的國有企業垄斷資源開採,而民營企業掌握產業鏈的中下游,由此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生態產業鏈。
雖然2008年金融危機后,隨着國家大力推動節能減排,淘汰落後產能和例行環保核查,使得很多不符合規定的企業面臨倒閉和被大企業收編的命運,但涉及到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上,地方政府支持的地方國企依然掌握着基本的開採權,這也導致了很多央企與地方企業「面和心不和」,紛爭不斷。
業內人士表示,中央與地方、央企與民企的矛盾在稀土整合中已經暴露無遺,解決這一問題從根本上來說要兼顧各方利益,在鼓勵央企做大做強的同時要推動地方經濟的發展。